眼外伤是眼科急症之一, 可造成视力障碍乃至丧失等严重后果[1]。由于武警官兵训练、工作及生活环境的特殊性, 也常会发生眼外伤, 且武警官兵眼外伤从致病原因和伤情性质等方面均呈现出职业特点。笔者旨在探索本地区武警某院住院武警官兵眼外伤的临床特点。
2006-09至2016-08我院眼科住院诊治的现役武警官兵111例, 其中眼外伤46例(52只眼), 占同期眼科住院武警官兵的41.4%。所有病例进行病案检索。
一般情况包括患者性别、年龄、民族、眼部病史、是否合并全身多发伤、致伤时间和地点、致伤原因等; 眼部伤情包括外伤类型、眼部受累组织、就诊时和出院时最佳矫正视力(best corrected visual acuity, BCVA)等; 治疗情况包括受伤至首诊时间、是否急诊、是否手术、住院治疗时间、有无并发症等。
采用EXCEL收集和分析数据, 计量资料以
1.4.1 一般情况 本组均为汉族男性; 年龄18~47岁, 平均(23.7± 6.4)岁; ≤ 20岁18例(39.13%), 21~30岁11例(23.91%), 31~40岁11例(23.91%), 41~50岁6例(13.04%); 义务兵22例(47.83%), 士官10例(21.74%), 干部8例(17.39%), 学员6例(13.04%)。双眼6例(13.0%), 单独右眼23例(50%), 单独左眼17例(36.96%)。
1.4.2 致伤时间和地点 按照月份统计, 最多的为9月份9例(19.57%), 最少的为1月份和2月份, 各1例(2.17%); 29例(63.0%)发生于工作或训练时间。发生在训练或运动场所22例(47.83%), 公共环境9例(19.57%), 办公作业场所7例(15.22%), 家庭1例(2.17%)。7例病历未记录受伤地点。
1.4.3 致伤原因和致伤物 主要为训练、运动中被外物钝击(警棍、枪托碰伤, 肘部、膝盖或拳头击伤, 踢伤, 摔伤, 被足球、篮球、羽毛球等球体砸伤)致伤34例(73.91%), 作业中被锐器(捶击硬物、修理用具时被金属碎片、绳子等)击伤5例(10.87%), 车祸4例(8.70%), 热烧伤(鞭炮、发令枪火药、热油等)3例(6.52%)。所有患者受伤时均无防护措施。
1.4.4 全身多发伤和眼部相关病史 仅有2例(4.35%)车祸外伤患者合并身体其他部位损伤, 为锁骨骨折及头皮撕裂伤。9例(19.57%)中低度近视。3例(6.52%)曾行双眼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 其中1眼因眼球挫伤致角膜瓣掀起。
1.4.5 眼部伤情 52只眼中, 机械性眼外伤48只眼(92.31%), 非机械性眼外伤4只眼(7.69%)。机械性眼外伤中钝挫伤45只眼(86.54%), 穿通伤3只眼(5.77%), 异物伤2只眼(3.85%)。2种以上组织受伤49只眼(94.23%), 3种以上组织受伤40只眼(76.92%)。眼外伤种类及并发症中, 前房积血最多, 其次是外伤性虹膜睫状体炎, 见表1。
1.4.6 视力损伤情况 出院视力≥ 0.5的共42只眼(80.77%), 其中就诊视力介于光感和0.4的25只眼(48.08%), 出院视力恢复至0.5及以上, 占出院视力≥ 0.5患眼总数的59.52%; 9只眼(17.31%)由于角膜瘢痕、视网膜震荡和眼底出血等并发症致出院视力较入院提高但未达0.5; 6只眼(11.54%)由光感~0.02重新复明, 有1只眼(1.92%)因车祸致角膜穿通伤, 虹膜脱出, 晶体半脱位, 外伤性白内障等多种严重并发症而出院视力仅为手动。单眼致盲率1.92%(盲:中心视力小于0.05[1])。
1.4.7 首诊时间及就诊方式 伤后至首诊时间平均为45 h。≤ 24 h共24例(52.17%), 24~48 h共10例(21.74%), ≥ 48 h共12例(26.09%)。急诊23例(50%), 普通门诊23例(50%)。
1.4.8 治疗情况 单纯药物治疗34例(73.91%), 手术治疗18例(39.13%), 主要为眼睑皮肤裂伤清创缝合术8例(17.39%), 眶壁骨折修复+medpor植入术6例(13.04%), 球结膜缝合+巩膜探查术3例(6.52%), 泪小管断裂修复术2例(4.35%), 角膜伤口修复术+虹膜复位术3例(6.52%), 有1例伤情严重者因合并多种严重并发症转我院治疗。住院时间2~35 d, 平均13.1 d。
眼外伤致伤原因复杂, 随机性强, 常因医院所处地域、保障人群的特征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特点。眼外伤病例占我科同期住院武警官兵的41.44%, 居眼科住院武警官兵疾病谱之首。
本组患者全部为汉族男性, 年龄18~47岁, 高发年龄19~21岁。干部与学员共占30.4%, 明显高于军队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报道的17.94%的比例[2], 与本院保障人群中院校教员与学员所占比例较大有关。从致伤原因和地点上看, 不同于相邻地区地方医院多以铁器崩伤、植物击扎伤、鞭炮崩伤(爆炸伤)为主的特点[3], 本组病例中军事训练和体育运动导致的钝挫伤比例高达73.91%, 已成为本地区武警官兵眼外伤的两大主要危险因素。不同军、兵种部队眼外伤原因调查显示[2] , 武警的军事训练伤在所有军种中所占比例最高, 其中擒拿格斗、倒功训练、棍术训练是主要致眼外伤的训练科目; 营区生活封闭, 人员集中, 体育活动开展丰富, 眼部钝挫伤发生机会增大。致病原因主要为被警棍、枪托等训练器材碰伤、被肘部、膝盖或拳脚等人体部位击伤、摔伤和被各类球体砸伤等, 非机械性外伤和车祸致伤较少。钝挫伤所致前房积血、视网膜震荡和眶壁骨折较为多见且对视功能影响较大。本组病例中有42.31%的患眼为前房积血, 如处理不当会引起角膜血染、继发性青光眼、视神经萎缩等严重并发症而影响视功能。
从致伤至首诊时间上看, 24 h以内的仅占52.17%, 主要来自于距医院较近的市区单位; 有26.09%(12例)的患者不能在3 d以内就诊, 最长甚至达20 d, 他们均来自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利的周边地区。其中3例眼睑挫伤、眶壁骨折因无剧烈疼痛及明显视力下降, 直到消肿后仍有复视才来就诊, 行眶壁骨折修复+Medpor植入术后预后尚可; 4例前房积血并伴睫状体挫伤、视网膜震荡等并发症患者就诊时间较晚, 入院前仍处于活动状态甚至坚持训练, 入院后治疗效果差, 出血吸收时间长且继发眼压升高, 出院时BCVA提高不理想; 另有5例伤后自身未能足够重视, 且因基层部队管理严格、任务繁重, 经支队卫生员简单处理或在总队医院及师医院就诊, 因视力恢复不佳才至本院治疗。
针对本地区住院武警官兵眼外伤的两大致伤原因, 以及前房出血居多的伤情特点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可提高伤眼的预后视力。主要预防措施包括定期组织战士学习医学防护常识教材、观看讲解高风险动作中如何避免伤害等授课录像、合理安排时间科学施训, 同时加强基层的卫生监督指导等[4, 5]。除此之外, 还应提高武警官兵参加体育运动时自我保护意识, 熟练掌握专业设备的操作规范, 在眼外伤高发场所佩戴防护眼镜; 重视对基层部队卫生员的防护知识培训, 使他们第一时间接触伤者后, 能够准确判断伤情轻重, 及时送诊, 把眼外伤的损伤程度降到最低。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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