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ies in Science of Science ›› 2024, Vol. 42 ›› Issue (10): 2038-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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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ceived:2023-09-27 Revised:2024-02-23 Online:2024-10-15 Published:2024-10-15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风险的内部管理型规制

童云峰   

  1. 华东政法大学
  • 通讯作者: 童云峰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预防性犯罪化立法冲击下刑法教义学的应对与发展研究”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已成为理论与实践关注的焦点,其所衍生的风险也表现为输入层风险、隐藏层风险和输出层风险。学界的既有规制路径虽关注到风险的类型化,但忽视了风险应对方案的体系性建构、平台的关键性作用、平台自律与政府规制的双向沟通,也欠缺数字法学思维。为了推进技术创新与风险规避的有效平衡,应在优化既有规制方案的基础上确立内部管理型规制,该模式在学理上因符合风险社会泛在化规制的诉求和社会系统论、反身法理论的基本要义而具有合理性;在规范上因以宪法规范为最高遵循、以数字法律为基本依据、以部门规章为具体规则而有可操作性。为了有效实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内部管理型规制,首先应以平台自律为核心,加强企业内部合规建设;其次以政府治理与平台自治的沟通为关键,优先适用政府引导性规制;最后以法律惩戒性措施的贯彻为保障,有序递进地适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倒逼内部管理型规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