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
  •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
ISSN 1003-2053 CN 11-1805/G3

›› 2011, Vol. 29 ›› Issue (8): 1155-1164.

• 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 • 上一篇    下一篇

专利政策目标的一元化

和育东   

  1.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 100029
  • 收稿日期:1900-01-01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11-08-15 发布日期:2011-08-15

  • Received:1900-01-01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11-08-15 Published:2011-08-15

摘要: 专利政策目标的三元论或二元论导致价值分裂和政策目标不统一,给法律适用带来困难。专利权既不是自然权利,也不是人权,专利权保护本身只具有工具价值。现代专利理论认为专利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创新而不是激励发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创新,因此专利政策应当以“激励创新”作为惟一目标。考虑到专利政策的国际格局,我国专利制度的政策目标应当是“激励本国创新”,专利授权、确权政策和司法政策都应与此目标相符。

关键词: 专利政策目标, 利益平衡, 激励创新, 专利授权与确权政策, 专利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