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中国区域创新政策体系不完善,创新政策路线走向不明朗。本文从政策主体、政策工具、政策目标三方面构建创新政策比较分析框架。利用该框架,对中国江苏省和美国加州省(州)级政府出台的创新政策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江苏省和加州均采用了供给类、需求类和环境类创新政策工具。江苏省主要采用供给类创新政策工具,加州则更加偏好采用环境类创新政策工具。江苏省的创新政策具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突出特点,而加州创新管理采用大部制,政策主体与创新政策工具之间基本形成“一对一”的对应关系。本文的研究为中国区域创新政策制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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