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科研机构在我国国家创新系统中发挥着骨干引领的作用。然而,有关这类主体面向产学研合作的能力研究却一直空白。本文在融合技术创新、联盟能力以及组织设计等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提出科研机构协同创新能力这一概念,并就协同创新能力内部构成与其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技术转移办公室(TTO)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等提出假设。文中以国内101家公立研究院所为样本展开假设检验,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科研机构的合作主动性和关系治理能力对创新社会资本有显著正效应,但其内部协调能力却不利于创新社会资本发展;TTO的设立亦未能显著正向调节内部协调能力与创新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针对科研机构的内部协调困境,本文重点探讨了源于科技管理体制的制约,并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