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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
ISSN 1003-2053 CN 11-1805/G3

›› 2008, Vol. 26 ›› Issue (2): 22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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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约束与安全的社会发展观

姜振寰1, 袁晓霞2   

  1. (1.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史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 收稿日期:1900-01-01 修回日期:1900-01-01 出版日期:2008-04-15 发布日期:2008-04-15

  • Received:1900-01-01 Revised:1900-01-01 Online:2008-04-15 Published:2008-04-15

摘要: 以培根的“要支配自然,就须服从自然”,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与“天之道利而不害”为代表的欧洲和中国的传统自然观,曾导致技术从而导致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类型,即欧洲的奋进型和中国的舒缓的传统维持型。人类掌握自然知识愈多,对自然认识愈深刻,改造自然的能力就愈强,人工自然或人造自然会更加丰富多彩,但是原始自然被破坏的就愈严重。人作为技术活动的主体,有责任有义务理智地能动地驾驭技术,克服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因素,建立节约型社会,正确对待人的异化,以保证社会健康永续的发展。

关键词: 技术, 技术约束, 人的异化, 社会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