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政策范式的理论回顾和分析,设定“国家主义-民主主义”与“战争-和平”思维两个维度及其衍生的四种模式,并以此为理论工具对《美国竞争法》的社会形塑过程进行分析。认为法案的成功出台,代表着科技政策方面国家主义“危机动员”模式的延续,而教育政策方面从“民权推动型”转向“民生推动型”则包含着妥协的因素;“国家主义-民主主义”维度的分歧作为美国政策范式的最显著特点也会长期延续。通过分析,认为美国对于人才 “本土化”和“全球化”的理念性分歧在一定时间内会继续存在,而授权法案的性质也使其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受到困难;同时也引出了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应有的两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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