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文化产业制度创新的目的在于降低原有制度体系下的高交易成本,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整体效率、增加社会效益。制度创新层级、创新范域和创新强度形成“三位一体”的网络文化产业制度创新评价模型,通过构建制度创新层级指数、创新范域指数、创新强度指数和创新综合指数对1994-2011年间171项网络文化产业制度进行量化实证分析发现:历经17年的积累,中国已逐步建立起网络文化产业制度体系,但“高数量”的背后缺乏“高质量”,尤其是法律制度缺席;总体演化趋势呈现震荡式倒U型发展态势,2000年为中国网络文化产业制度创新的顶峰,2002年、2006年和2009年掀起了21世纪以来制度创新的新高潮,2010年以来趋向平稳,表明产业发展日趋稳定。鉴于此,应加强网络文化产业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建立系统性、预见性的网络文化产业制度创新体系,借鉴“3C原则”,建立多元主体公共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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